在通过NVOCC向船公司订舱的情况下,ISF信息中的AMS B/L#这个项目应该如何填写?
应该填写船公司的主提单号?还是NVOCC的分单号?
另外,这种情况下,ISF中的BOOKING #应该如何填写?
出了HBL的情况, 在ISF中的BL列表中要申报为HBL提单号;但同时,如果这票的BL为HBL分提单时, 会要求输入这单的主提单号。
BOOKING#,不需要在ISF中输入BOO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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