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原因
因为ACI和eManifest都是用CCN号来唯一标识某一票申报的。 ACI和eManifest中的CCN的要求也都是申报人的8XXX code+提单号, 所以某一个提单号同一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次。
并且, 对于进口到加拿大的货物,现在CBSA是强制实施eManifest系统的,也就是说货代必须要用eManifest系统来申报子提单(HBL)。
注意,
1>对于过境加拿大的货物(FROB和in-transit)还可以用旧的ACI系统发 S10补货舱单;
2>对于进口到加拿大的货物(import和in-bond),则必须要用新的eManifest发送;
FYI:
E-MANIFEST,我们口中所说的E-MANIFEST,实际上是指eManifest HBL(简称eHBL)系统,是CBSA专门为货代开发用来申报进口到加拿大的子提单的。
而ACI,通常指的是ACI海运的舱单申报系统,这个系统主要是给船司用来发主舱单及到港通知;以及给货代发S10过境货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