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加拿大emanifest

我们是做散货,并且货是指定代理的,所以通常我们一份单会出现两份我司提单,一份A1单作为MBL是我们公司和目的港代理为收发货人,然后无A1单作为HBL是实际收货人。但今次和同行做,他们一直催要emanifest申报他们实际收发货人,而我们帮他们做的无A1单是同行和他们的代理作为收货人,因为理解错误,我们漏报了这份为同行和他们代理的提单,只是申报了我司和国外指定代理还有同行自己申报自己的实际收发货人的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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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个解答
#1

理清一下关系就是该票涉及三个国外代理分别有三份提单。


A1单:我司和指定代理2为收发货人--------- release代理1,这层关系再上面就是对接船公司了


无A1单:同行和同行代理3为收发货人------release代理是上面指定代理2


同行自己提单:实际收发货人-------release agent应该是同行代理3


现在因为想补救第二份无申报,直接将第一份A1单的收发货人改为第二份无A1单的收发货人,就是A1单现在是同行和同行代理,我司和指定代理不见了,release代理1直接对接同行代理。

#2

问题如下:


1.这样操作是否可以?加拿大海关会发现有一层关系没有申报吗?


2.primary ccn不管这里一层申报都应该是9开头那个号码吧?但是我们那边负责申报的香港同事提供给同行申报的emanifest primary ccn是我司的8开头号码,导致代理3不肯修改。


3.在这种情况里面,是否对接船公司的货代是属于一代?primary ccn和previous ccn应该是船公司的9开头号码,而自己申报生成的CCN是自己司代码+提单(在这个情况应该是我司的A1单)


希望大神帮忙指点,十分感谢!

#3

1.这样操作是否可以?加拿大海关会发现有一层关系没有申报吗?

==> 有人做类似这样的操作,暂时没出问题

2.primary ccn不管这里一层申报都应该是9开头那个号码吧?但是我们那边负责申报的香港同事提供给同行申报的emanifest primary ccn是我司的8开头号码,导致代理3不肯修改。

==>Primary CCN在任何情况下,都是9开头,所以在给同行时也要给9开头的MBL

3.在这种情况里面,是否对接船公司的货代是属于一代?primary ccn和previous ccn应该是船公司的9开头号码,而自己申报生成的CCN是自己司代码+提单(在这个情况应该是我司的A1单)

==>对的

#4

收到回复了,谢谢m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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